坦桑尼亚央行要求贷款机构A2P短信注明名称

坦桑尼亚央行(BoT)于2024年9月25日发布《二级小额信贷服务提供商数字贷款机构指南》,其中对A2P SMS消息发送作出明确硬性规定:所有数字贷款平台在发送OTP(一次性密码)、交易通知等A2P类短信时,必须清晰地标注央行颁发的许可证上的机构名称,不得使用模糊或无关的发件人ID。这一要求旨在增强短信来源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帮助用户识别合法金融机构,有效防范诈骗和钓鱼攻击。

除短信发件人名称强制要求外,指南还从数据保护和消费者权益角度对贷款机构的短信沟通行为作出约束。贷款机构须遵守坦桑尼亚相关数据保护法律,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并严禁访问客户的联系人列表或社交媒体账户用于催收或其他目的。这意味着贷款机构不得利用A2P短信或电话方式骚扰借款人的亲友,催收行为必须合法合规。

在业务运营层面,获得央行无异议函的机构不得运营超过一个数字平台,每个平台需具备稳健安全的系统架构,并须提交用户界面截图、贷款政策、定价模型等材料供央行审核。此外,贷款平台必须在应用程序内以简明易懂的斯瓦希里语或英语公示贷款利率、费用、罚息、额度、期限等关键信息,并配备具备ICT能力的客服人员,确保用户能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获取人工服务。

央行表示,此举旨在应对坦桑尼亚数字借贷行业的快速增长,为不吸收存款的二级小额信贷机构建立新的监管框架。截至目前,BoT已识别并封禁69个未获许可的非法数字借贷平台,未来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现有数字贷款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规调整。对于A2P SMS服务商和企业而言,与坦桑尼亚贷款机构合作时,务必确保其短信发件人ID与BoT许可证名称一致,否则可能面临拦截或处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