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的A2P(应用到个人)短信业务受两层级法规体系约束:上层为《肯尼亚信息与通信(消费者保护)条例,2025》,下层为肯尼亚通信管理局(CA)2022年发布的《消费者保护指南与客户关怀标准》。2025年7月,肯尼亚信息、通信与数字经济部发布了新版条例,以取代2010年版。该条例旨在保护信息与通信领域消费者的利益与福祉。
一、用户同意:Opt-In是绝对前提
2025年条例第15条专门规定了“未经请求的通信”。条例明确要求,任何直接营销计划必须基于“选择加入”(opt-in)原则。指南第6.2.2.3条进一步规定,服务提供者须保存记录,以证明消费者通过其MSISDN(手机号码)主动发起了订阅请求。对于未同意接收营销通信的客户,服务提供者仅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非SMS渠道告知其SMS服务的存在。
二、发送时间窗口:早7点至晚7点
指南第6.2.2.5条明确规定:通过SMS发送的营销通信仅可在上午7:00至晚上7:00之间发送。例外情形包括:营销通信是对用户主动发起请求的响应,且在该用户提出请求的时段发送;或已明确获得用户事先同意在指定时间外发送。
三、“请勿打扰”(DND)注册表
指南第6.2.2.6条要求所有国家设施提供商(NFP)Tier 1、2及3须建立自己的“请勿短信、请勿来电、请勿垃圾邮件、请勿打扰”注册表,或订阅经正式注册的国家级注册表。这些服务提供者须确保所有用户可将其号码注册至上述注册表,不得向注册表中的任何号码发送垃圾短信或电话营销,并建立机制防止被用户识别的内容服务提供商继续向反对接收其短信或电话的用户发送骚扰信息。
四、退订机制(Opt-Out)
指南第6.2.1.7条规定,通过SMS或电子邮件发送的营销与企业通信须免费,并须包含退订选项。ODPC将缺少退订选项视为加重处罚的因素。
五、Sender ID与内容预注册
CA要求所有字母数字Sender ID(最多11个字符)及消息模板须预先在CA注册。未注册的Sender ID会被网络静默丢弃或替换为随机短代码。
六、违规后果
2025年条例第22条规定,违反相关条款者,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一百万肯尼亚先令(约合7,700美元)的罚款。此外,根据《肯尼亚信息与通信(消费者保护)条例》,CA可处以最高30万先令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