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 Ley N°21.719 构建全新个人数据保护制度

智利新法《Ley N°21.719》将于 2026 年 12 月 1 日正式生效,它对旧法 Ley 19.628 进行大规模修订重构,设立独立个人数据保护局,建立对标欧盟 GDPR 的完整数据保护体系,直接约束 A2P 短信、语音服务商处理手机号、通信记录、用户授权等个人信息的全流程行为。

该法确立八大数据处理基本原则,扩充自然人数据主体权利,除访问、更正、删除、异议之外,新增数据可携带权、数据临时冻结权,明确数据处理的多种合法基础,对同意的有效性提出严格要求,禁止预先勾选等默示授权方式。新法设立个人数据保护局(Agencia de Protección de Datos Personales),作为独立监管机构,拥有制定规则、开展稽查、受理用户投诉、实施行政处罚的完整职权,同时建立全国处罚与合规公示登记库。

针对 A2P 行业,该法强化数据安全、安全事件上报、跨境数据传输管控,区分轻微、严重、极重三级违法;极重违法最高可处 20000 UTM 罚款,也可处以企业最高年营业额 4%罚金,同时配套民事损害赔偿机制。过渡期内旧法 Ley 19.628 继续适用,2026‑12‑01 之后本新法正式接管执法,A2P 服务商需要完成系统、授权文档、跨境传输机制的改造适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