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Ley N°19.496 消费者保护法》是管控垃圾营销类 A2P 短信、批量 AI 语音外呼的核心法律,由 SERNAC(国家消费者服务局)负责落地执法,该法第 28B 条是 A2P 业务最关键的约束条款,与 SUBTEL 电信规则形成双重监管。
依据第 28B 条规定,消费者拥有无条件拒绝接收未获得自身明示授权的营销短信、批量 AI 自动语音外呼的法定权利。开展商业 A2P 下发业务,必须满足两项硬性要求:每条商业消息必须标注发送主体身份信息,同时提供便捷的一键退订通道。服务商拒不尊重用户拒绝意愿、不落实黑名单拦截义务,会被叠加处罚;单次违规最高可处以1000 UTM行政罚款。
该法适用于全部电信运营商、A2P 聚合商、SP 服务商,与 SUBTEL 的 600/809 号段规则相互配合。通知类 A2P 业务虽不适用本条营销类严格约束,但营销类 A2P 短信、外呼无论走 600 还是 809 通道,均受该法条管辖。违规情形下 SERNAC 可独立处罚,也可与 SUBTEL 联合处置,包含责令整改、要求运营商关停 SMPP 接口等措施。智利《Ley N°19.496 消费者保护法》是管控垃圾营销类 A2P 短信、批量 AI 语音外呼的核心法律,由 SERNAC(国家消费者服务局)负责落地执法,该法第 28B 条是 A2P 业务最关键的约束条款,与 SUBTEL 电信规则形成双重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