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在修订反垃圾通信法令的草案当中提出要求,商业企业进行广告呼叫与商业短信群发,不得隐藏呼叫及消息来源,该举措意在整治骚扰营销与仿冒类电信诈骗。
这份草案拟替代旧版 91/2020 号法令,核心计划搭建由公安部管辖的全国企业身份标识体系,企业可付费申请有效期三年的专属身份标识,用于商业对外通信。
按照草案设计,企业全部面向普通用户的营销短信、广告电话,都必须携带这套官方核发的身份标识,不允许借助技术手段掩盖自身真实发送主体。草案也给电信运营商划定履职责任,运营商需要配置对应的技术能力,保证企业身份标识能够完整展示在用户设备上,同时常态化监测业务流量,针对垃圾、诈骗类业务可采取限流、临时暂停、直接阻断等处置措施。
该监管方案同时作用于语音营销以及 A2P 商业短信赛道,对出海越南的消息服务企业形成新的合规约束。相关企业需要提前做好官方身份标识的申请规划,不可利用改号等手段隐匿发件源,缺少合规标识的业务流量会被运营商拦截,企业一旦违规还将承担对应的行政处罚。
